□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詹清贵 刘亚茹
当前,全屋定制凭借个性化定制、空间利用率高、整体风格统一等优势,日益成为家装主流选择。但行业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经营者在合同中设置陷阱,全屋定制消费纠纷频发。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合同风险,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全屋定制领域合同陷阱发布六项风险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规避相关消费风险。
警惕“低价套餐”暗藏的恶意增项
有的商家以“一口价”“全包价”“零增项”等低价套餐吸引消费者签约,后续却以“套餐外项目”“实测面积超出约定”“五金件另行计费”“材料升级”等理由不断加价,甚至以停工相要挟。消费者应理性看待“超低价全包”等宣传噱头,切勿轻信这类虚假宣传。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商家出具详尽的分项报价清单,明确计价方式、各项目单价及涵盖范围;对可能产生的增项,应约定确认流程和单价标准,并写入合同附件。
当心合同格式条款中的“霸王条款”
有的合同设置“不得更改设计”“未付清尾款不承担保修”“材料断货可随意替代”等不公平条款,侵害消费者变更合同、知情以及获得保修服务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均属无效条款。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逐条审阅合同,对不公平格式条款,可要求商家修改,也可直接拒绝签署。
认清“定金”与“订金”的本质区别
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不熟悉“定金”的法律含义,设置不合理的定金条款,导致消费者解除合同时难以收回款项。消费者要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消费者单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商家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仅属于预付款,在合同未能履行时,可协商要求退还。消费者付款前,务必确认合同标注的是“定金”还是“订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消费者可选择分期付款,将付款节点与设计确认、材料进场、安装验收等环节挂钩,降低资金风险。
警惕“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的陷阱
有的商家在定制家具的生产与安装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板材、五金等材料的品牌、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以低端材料冒充高端产品。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将定制家具的品牌、材质、规格、颜色、环保等级、价格等核心信息详细写入合同。针对材料品牌、型号及环保等级(如E0级、ENF级等),应要求商家提供对应质检报告并留存,以备后续查验。材料进场时,消费者应逐项核对,查验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确认与合同约定一致后再验收。若查实商家存在以次充好等欺诈情形,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规避“口头承诺”无法兑现的套路
有些商家在推销时,常会用“免费设计”“升级不加价”“终身保修”等口头承诺吸引消费者。这类承诺要么没有写入合同,要么表述模糊,消费者后续维权时,容易因缺少有效证据而陷入被动。
消费者应当知晓,口头承诺难以固定证据,即便部分情形下具备法律意义,举证难度很大,维权时证据支撑薄弱。所有口头承诺应转化为书面条款写入合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合同中还应明确定制项目、设计图纸,材料品牌、型号、环保等级,施工工期、各阶段付款节点及金额、质量验收标准、保修范围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远离“商家失联”“装修烂尾”风险
有的商家收取消费者大额款项后,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失联,导致“装修烂尾”。因此,消费者选择全屋定制服务时,应优先考虑规模较大、品牌口碑良好、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切勿将款项支付给个人或非合同约定账户,签订合同时务必确认合同加盖公司公章。建议采取分阶段付款方式,尾款待验收合格后结清;优先选择支持预留质保金的商家,留存一定比例合同款项,待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再支付。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全屋定制签约、履约全流程中,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仔细审阅合同条款,妥善留存合同原件、报价清单、付款凭证、沟通记录、验收照片等证据材料。消费者如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权。同时,呼吁全屋定制经营者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襄阳晚报》(2026年11月04日03版)
编辑:李培
审核:黄金丽 终审: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