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位市民被列入9月“骑行黑名单”

襄阳日报2026/09/08 09:29:36 分享到

襄阳日报讯(记者陈莉莉 通讯员陈云)9月4日,记者了解到,市城市客运交通协会共享电单车分会公布了今年9月份我市的共享电单车“骑行黑名单”,12位市民因为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被限制骑行。

去年年底,在城管部门指导下,我市5家共享电单车企业共同签署了《襄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对存在不规范停放、恶意破坏、私自占用共享电单车,以及利用共享电单车实施违法犯罪等行为的骑行者,将其列为联合限制骑行对象,实施不同时长的禁止骑行约束。

据介绍,以下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在非交通高峰期(高峰期为7:00—9:00、17:00—19:00)将共享电单车停放在“三车”停放线外累计3次以上;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含主辅路出入口及隔离带)、桥梁隧道中;在禁停区(详见各企业APP)停放达到3次及以上的用户。

每月“黑名单”数据出炉后,共享电单车分会将依据《公约》标准实施不同的联合限制措施:首次被列入限制对象的用户,将在下个月1日起的3个自然日内无法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电单车;连续3个月“上榜”者,将被禁止骑行7天;连续6个月“上榜”者,将被禁止骑行15天;对于恶意破坏、私自占用共享电单车,或利用共享电单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被永久禁骑。

被限制骑行的用户如已购买次卡、周卡、月卡等骑行卡,禁骑期间其有效期将相应顺延。

《襄阳日报》(2026年09月08日03版)

编辑:刘梦灵

审核:刘靓 终审:王婷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