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身份隐匿收入 男子逃避执行被判刑

襄阳晚报2026/09/01 11:59:46 分享到

襄阳晚报讯【记者闵佳 通讯员詹贤哲】被执行人身负赔偿义务,却借用他人账户收款、刻意隐匿收入,妄图躲开执行。近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陈某被依法判处刑罚,并在亲属协助下足额履行全部赔偿款项。

2013年,陈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道路逆向行驶,将行人李某撞倒,造成李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4年,法院判决陈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2017年,因李某病情需后续治疗,法院再次判决陈某赔偿后续治疗等各项损失6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陈某始终未按要求履行义务,也未如实申报财产情况。

因陈某长期在外务工、下落不明,名下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两次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间,法院于2019年决定对陈某司法拘留十五日,陈某仍拒不履行。

2025年11月,李某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再次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陈某依然置若罔闻。

执行干警通过深入调查,发现陈某虽长期在外,但并非没有履行能力——经核查,陈某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手机号、微信账号及银行卡,长期用于收取务工工资,其微信账户收款9.5万余元,以他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卡收款4万余元,合计13万余元。

在掌握上述证据后,执行干警再次约谈陈某,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如实报告财产,但陈某仍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法院将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很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陈某抓获归案。

刑事追责的压力让陈某及其家属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026年4月,陈某家属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李某13万元,李某出具谅解书。

2026年7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襄阳晚报》(2026年09月01日06版)

编辑:李紫嫣

审核:罗安 终审: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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