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个集体一名个人获全国“两红两优”表彰

襄阳日报2026/06/27 08:57:51 分享到

襄阳日报讯(记者吴芳 通讯员郭康伟)6月26日,记者获悉,共青团中央近日作出表彰决定,授予一批基层团组织和个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我市一个集体、一名个人榜上有名。

保康县税务局团支部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该团支部紧扣税收主业,组织青年深耕税法宣传、科创助企、志愿服务一线。先后开展“减税降费青年在行动”等主题活动25次,惠及群众近7000人;青年攻坚队自主研发“绿税助企”平台,助力涉磷企业绿色转型;“税爸税妈”志愿项目覆盖全县村镇,结对帮扶24名留守儿童。该支部曾获评省、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以青春税务力量服务地方发展。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团支部副书记孟佳萌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她始终紧扣“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推动团的工作与法院司法履职深度融合。牵头打造“河法弄潮”团建品牌,依托“争鸣讲堂”常态化开展专题研学、案例研讨,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法治情怀。她带领青年志愿服务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余场,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引领团员践行“枫桥经验”,深化“法院+”多元解纷模式,开展法律指导300余场次,为20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00余万元。多起由团员青年参与办理的解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用青春力量书写司法为民的时代答卷。

《襄阳日报》(2026年06月27日01版)

编辑:胡梦月

审核:罗安 终审:金成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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