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童光辉 通讯员 胡娟 王玉
从汉江之滨群鸟振翅高飞,到入选全省“十处醉美湿地”榜单;从多部门联合“清网”除隐患,到检察官送法进乡村……一场场务实行动,串联起“守护湿地 爱鸟护飞”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简称谷城汉江湿地)协调各方力量,高频次开展生态保护与安全教育活动,筑牢汉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3月31日,省市县联合放归救护康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暨谷城县2026年“爱鸟周”襄阳都市圈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在谷城汉江湿地举行。
此次放归的黑鹳,是今年年初由谷城县警民联合救助、跨越400余公里送至省野生动物救护研究开发中心,经精心救治后完全康复的。
与黑鹳一同“回家”的,还有康复后的黑耳鸢、凤头鹰、翎角鸮、斑头鸺鹠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所有放归鸟类均佩戴彩环与卫星追踪器,实现全程监测、科学管护,成为湖北省野生动物救护、康复、放归、监测全链条工作的典范。
为坚决消除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形陷阱”,谷城汉江湿地联合多部门开展“清网”专项行动。执法人员深入汉江沿线滩涂、林地等重点区域,全面清查并拆除猎套、猎夹等各类非法猎捕工具,坚决斩断危害候鸟迁徙的黑色链条。此次多部门协同作战,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有效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普及鸟类保护法律知识,谷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应邀走进谷城汉江湿地片区的安家岗村,开展“保护鸟类 守护生态”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鸟类是大自然的精灵,保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大家一定要守住法律底线,不猎捕、不食用、不交易野生鸟类。”检察官围绕野生动物保护开展专题普法,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个维度,明确“四条法律红线”,让“保护鸟类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理念深入人心。
荣获“湖北省湿地保护教育学校”称号的谷城县第二实验小学向全体师生发放爱鸟周倡议书,号召所有人争做生态知识的学习者、鸟类安全的守护者、自然生态的尊重者、环保理念的传播者和法律尊严的维护者。
在宜昌市远安县举办的湖北省“爱鸟周”主会场活动中,省湿地保护基金会发布“十处醉美湿地”榜单,谷城汉江湿地成功入选,为襄阳市唯一。活动还重点推介全省经典观鸟线路,谷城汉江湿地观鸟线路名列其中。
“我们的湿地覆盖面积达2133.6公顷,湿地率达51.64%,是水生植物和鸟类生活的重要场所,对保障汉江中下游水源清洁具有重要意义,先后获得国家重要湿地、全国候鸟迁徙通道重要栖息地、全国自然教育基地、全国首批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等荣誉。”谷城汉江湿地副主任陈伟说。
据不完全统计,谷城汉江湿地监测到的鸟类有9目28科13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28种,包括中华秋沙鸭、金雕、黑鹳、东方白鹳、白冠长尾雉、黄胸鹀等6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正在谷城大地徐徐展开。
《襄阳日报》(2026年04月14日05版)
编辑:胡丽迎
审核:黄金丽 终审: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