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陈继双 侯忠云)“感谢你们的细心讲解,没想到换一种领取方式,我就能获得更多的保障。”1月4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退休融通专区,灵活就业人员刘先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连声道谢。
这一温暖场景的背后,涉及一项正惠及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新政——从2025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将灵活就业人员首次明确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2025年12月,刘先生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在受理时,工作人员方旭佳注意到,他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月数为176个月,距离领取基本养老金所要求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180个月)仅差4个月。如果刘先生此时申报病残津贴,将按“缴费不足年限”的情形处理,领取期限和待遇水平均相对有限。
“过去企业职工发生类似情况可按病退或退职处理,但灵活就业人员长期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如今新政落地,正是要让这一群体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专区负责人梁剑解释道。
据介绍,病残津贴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年龄等情况,主要分为三类领取方式,待遇计算和发放标准各有不同。
一是距离退休不足5年,累计缴费年限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会直接按照退休各省份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按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发放。而且,病残津贴每年会进行调整,调整的标准为各省份当年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比如,养老保险缴费15年,2025年56岁失去劳动能力,病残津贴会这样计算:①基础养老金部分,假设平均缴费指数是0.6,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是8000元,那么缴费15年可以领取12%的社会平均工资,即每月960元;②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假设个人账户余额有5万元,56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164个月,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是305元。如果没有过渡性养老金,那么基本养老金就是1265元,病残津贴就按这个标准发放。
二是距离退休超过5年,累计缴费年限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这种情况下的病残津贴待遇,不再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只计算基础养老金(但是到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时候,养老金会重新计算)。如果按照上面的情况,每月基础养老金等于病残津贴待遇,就是960元。
三是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情况。如果保险买到2030年,同样是缴费年限15年,是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这种情况下,只能领取有时间限度的病残津贴。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统一领取12个月。超过5年的,每多1年多领3个月。也就是说,缴费15年可以领取42个月,待遇标准还是960元。
具体到刘先生的情况,如果他现在申报病残津贴,符合第三种情况,如果他再缴4个月后申报,就符合第一种情况。如此一来,他不仅能获得更充分的保障,还能从病残津贴过渡到退休待遇,避免中途断档的风险。
“我们多做一步,群众可能就多一份保障。”梁剑表示,窗口工作不仅要规范经办,更应主动服务、换位思考,帮助群众真正理解政策、用好政策,让惠民举措精准落地、温暖人心。
《襄阳日报》(2026年1月9日4版)
编辑:王鑫
审核:黄金丽 终审:杨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