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襄州区许勇军养猪场扩建项目(湖北景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编制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襄州区许勇军养猪场扩建项目位于襄州区黄集镇姚店村六组。项目拟投资350万元,利用原有2栋标准化猪舍及生产管理用房,扩建相关配套公辅及环保设施。扩建后养殖场形成年存栏2800头,出栏5600头生猪的养殖规模。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湖北景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何小琴18986337033电子邮箱376238700@qq.com
2.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襄州区许勇军养殖场
联系人及电话:许勇军15972260578
湖北景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3日
编辑:严晓露
审核:王卫华 终审:杨潇
附件1:《襄州区许勇军养猪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