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金晶通讯员襄公宣)“这次信访调解讲得清楚、说得明白,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近日,市民李某走出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后表示。
此前,李某所在村经全体村民投票,决定修整村内公共道路,因此占用了李某的部分土地。因对赔偿方案不满意,李某多次信访未果后,制作并发布了侮辱、威胁他人的短视频,并广泛传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彻底解开李某心中的“疙瘩”,市公安局信访部门主动约见,围绕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对李某“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违法信访行为进行面对面讲解,并邀请专家、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最终李某心服口服并主动道歉。
2024年12月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信访局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通告》施行以来,襄阳公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负责人表示,《通告》的出台,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关键举措。破解信访难题,核心在于明晰信访活动中“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通告》明确列出11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规范信访活动划定了清晰的红线。
据了解,襄阳公安坚持宽严相济、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依法打击极少数,教育帮助大多数:一方面通过社区宣传、窗口提示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通告》内容与合法信访渠道;另一方面针对《通告》列明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整治行动,对初次违法、情节轻微,行为人经教育能够端正认识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经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继续或者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襄阳公安特别提醒,群众有信访诉求时,应通过“信访接待窗口”等法定渠道反映,切勿触碰《通告》划定的红线。对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公共秩序。
《襄阳日报》(2025年11月17日1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李云飞 终审:杨潇